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大连)各研究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人工智能+”行动计划及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的实施意见》及国家数据局《“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相关政策精神,结合交通运输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需求和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大连)(以下简称“全重实验室”)建设任务,开展应用基础项目(高质量智能船舶数据集建设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本项目聚焦自主航行与智能避碰、岸基协同支持与远程控制、智能能效管理与优化三大核心方向,建设一批面向智能船舶领域、模态丰富、质量过硬、具有行业引领性的高质量数据集,为人工智能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二、项目设置
本专项设置3个研究方向,每个方向设立1个项目:
方向1:自主航行与智能避碰数据集。重点采集船舶自主航行感知数据、智能避碰决策数据、多船会遇场景数据等,构建覆盖典型水域、典型气象、典型工况的自主航行与智能避碰高质量数据集。
方向2:岸基协同支持与远程控制数据集。重点采集船岸通信链路数据、远程控制指令数据、协同支持交互数据等,构建覆盖船岸协同全链条、支持远程控制功能验证的高质量数据集。
方向3:智能能效管理与优化数据集。重点采集智能船舶能耗数据、配电系统状态及推进系统运行数据、航行状态和环境感知数据等,构建覆盖多航线、多载荷和多运行工况的智能能效管理与优化高质量数据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全重实验室所属各研究所,鼓励研究所之间联合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须为全重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申报团队应具有智能船舶相关领域的研究基础和数据积累,具备行业领先的数据汇聚能力、技术先进的数据治理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同年限主持全重实验室应用基础项目不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
四、考核指标
建成智能船舶数据资源高质量数据集。数据集应满足数据完整、格式统一、重复率低、标注准确等质量要求,符合海事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结构化数据集规模不少于10万条,文本数据集清洗后规模不低于1GB,图像/雷达数据集清洗后规模不低于1TB,视频数据集清洗后规模不低于10TB。数据类型及规模根据研究方向特点可适当调整。
五、实施安排
项目执行期为1年,自立项通知下达之日起计算。
项目经费为10万元/项,经费使用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规定,重点保障调研论证、专家咨询、资料购置、学术交流及知识产权支出等,不得列支设备购置费。
六、项目管理
项目实行过程管理,定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项目结题时,全重实验室将组织专家验收,重点考核数据质量及应用价值。
七、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汇总表(详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全重实验室创新发展办公室,所有材料电子版和签字盖章材料PDF格式扫描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全重实验室将对申报材料组织评审。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方式:李明,84721933
电子邮箱:dmuliming@dlmu.edu.cn
地址:综合楼901办公室
附件:1.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大连)高质量智能船舶数据集建设专项项目申报书
2.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大连)高质量智能船舶数据集建设专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大连)高质量智能船舶数据集建设专项项目汇总表
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大连)
科技处
2026年4月23日